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推動促進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統一正確實施,參與網絡空間治理,強化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銜接協作,實現全鏈條打擊、一體化網絡治理。其中,嚴厲打擊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作為重點舉措,引發廣泛關注。
打擊電信網絡犯罪,須從源頭遏制個人信息泄露。在已公開的案例中,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較為普遍。有校外培訓機構盜取個人信息用于招生;有從事房地產及裝飾裝修人員倒賣客戶電話號碼,導致騷擾電話泛濫……此類案件多發頻發表明,重點行業、領域內部個人信息管理存在漏洞,監管機制缺位。
能獲取到大量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企業,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負有責任和義務,應從源頭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管機制建設。保護好客戶個人信息不被泄露應是企業經營的底線,除了通過技術等手段加強用戶信息保護,還要不斷完善內部治理,對相關崗位員工加強法律培訓教育,強化保密意識。
針對在互聯網上非法獲取和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檢察機關在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支付賠償金并公開賠禮道歉。同時檢察機關要發揮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行政部門依法落實監管職責,提出風險防范和治理方案。實踐證明,綜合運用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彌補了公民個人維權相對困難的不足,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對行業健康發展也大有裨益。
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和宣傳教育,引導企業合法規范經營,加強行業自律。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指導,嚴重者依法處理;通過開展“清朗”等專項行動,多方合力打擊涉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增強法律震懾。更重要的是,需持續完善行業規章制度,堵住漏洞,切斷行業“內鬼”牟利源頭,鏟除滋生犯罪的土壤,斬斷黑灰產業鏈。 (李萬祥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符仲明)